關於2024行車遙控器標準
發布時間:2025年-04月-08日 瀏覽:1487
C3.11.2 無線遙控 (1)檢查無線遙控裝置的設置是否符合本規程的規定。
(1)應當設有明顯的遙控工作指示燈;操作麵板按鈕旁,應當清晰標識起重機械 的運動方向或者中文說明;
(2)應當設置一個單獨的、清晰可辨的能夠啟動起重機械上急停功能的急停開關; 無線控製係統對停止信號的響應時間應當不超過550ms;
(3)應當采取措施(如鑰匙操作開關、訪問碼等)防止擅自使用無線遙控裝置,並 且有措施防止起重機械對來自非預定無線遙控裝置的信號作出響應;
(4)每個無線遙控裝置應當帶有一個預定由其控製的一台或者數台起重機械的明 確標記;一台起重機械具有多個無線遙控裝置時,應當采取措施以確保在給定時間內
隻有一個控製站允許工作;
(5)接收器受到噪聲幹擾或者發生檢測不到高頻載波信號等故障時,應當在 0.5s 內關閉所有輸出信號;
(6)電池電壓的變化不應當引起危險情況,如果使用電池供電的無線遙控裝置控製 一個或者多個可能有危險的運動,當電池電壓的變化超過規定的限值時,應當向操作者
發出清晰的警告;此時無線遙控裝置應當保持其功能直到起重機械脫離危險情況。